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既往不咎”的说法,试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的理论加以辨析。

admin2016-10-10  54

问题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既往不咎”的说法,试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的理论加以辨析。

选项

答案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该说法有正确的一面: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债权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的,其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效力消灭,即我国理论界所谓的胜诉权消灭。从除斥期间的角度来看,行为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主张实体权利的,则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归于消灭。 该说法也有不正确的一面:诉讼时效仅对债权请求权适用,排除物权请求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原物等)与占有保护请求权的适用。对于某些物权请求权、侵权行为中的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请求权,以及基于共有、相邻关系和身份关系产生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不受“既往不咎”的限制。另外,诉讼时效超过的债权,若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实际履行或承诺履行债务,则债权人的债权仍然具有强制执行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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