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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17年)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20-12-08
31
问题
(2017年)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答案
C
解析
法官与律师属于不同的职业,其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自然并不完全相同,比如律师属于自由职业者,属于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收取费用;而法官属于法律专门队伍,不以营利为目的。A项错误。
如题干所示,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的只是临时性的审判辅助工作,既不是审判工作,也非审判监督工作,也就是说,实习律师并非被法院招录为正式法官。因此,BD两项理解错误。让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很明显有助于加深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有助于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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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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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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