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为法律解释的特点? ( )
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为法律解释的特点? ( )
admin
2014-04-02
20
问题
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为法律解释的特点? ( )
选项
A、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B、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C、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D、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答案
A,B,C,D
解析
法律解释。这些选项表明了法律解释与一般解释的不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Q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某远洋客轮从上海港起驶往美国,在船经公海领域时,客轮上的一日本乘客因盗窃英国一游客的钱物而被抓获,该船到达英国港口后,该英国游客要求船长将盗窃犯绳之以法,此时船长应( )。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罗某受到朱某的人身威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未采取任何措施。三天后,罗某了解到朱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罗某以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确未履行法定职责。下列哪些选项是
我国《刑法》总则未规定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
某国有事业单位领导司马一,在正式帐目外私没内部帐目,并截留事业经费、预算内资金购买高档小汽车,还指示会计伪造会计账簿、凭证,遭到本单位会计肖华的抵制,司马一恼羞成怒,寻找借口停发肖华的工资、奖金,并进一步强迫其提前退休,给肖华的生活造成严重困难,也造成了严
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有_________。
李某系A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东城区。1999年10月25日晚,香港居民孙某在西城区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至该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值近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孙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忘在车上,于是找到李某,向其索要。李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逮捕应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法定证据条件。对这一法定证据条件的准确理解应当是( )。
王某和张某因共同抢劫被法院分别判处徒刑8年、6年。张某对此不服,提出上诉。王某没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没对判决提起抗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随机试题
综合应用短梯度曲线、深浅三侧向曲线、声波时差曲线、自然电位曲线、视电阻率曲线,在测井曲线的不匹配上找出规律,可以()地解释水淹层。
中毒型菌痢选用山莨菪碱抢救休克的适应证是
某工程的施工合同工期为16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3.1所示。各工作均按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报价单(部分)见表3.1。工程施工到第4周时进行进度检查,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A工作已经完成,但由于设计图纸局部修改,实际完成
具有治疗意义的沉默有()。
要求求助者持续一段时间暴露在现实的恐惧刺激中而不采取任何缓解恐惧的行为,让恐惧自行降低的方法是()。
“头脑风暴法”是公共政策定性分析的方法之一,下列关于该方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Sincepleasureisthefirstgoodandnaturaltous,forthisveryreasonwedonotchooseeverypleasure,butsometimeswepass
XiaoLispeaksEnglishinawayasifshe(be)______anAmerican.
ComparedwiththeBeatles,BobDylan______.BobDylanbecamefamoustomoreandmorepeoplebecause______.
A、Theastronautisacousinofherfriend.B、Theastronautisanuncleofherfriend.C、Theastronautisacousinofherteach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