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
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
admin
2013-06-09
18
问题
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
选项
A、李某抢劫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
B、葛某受贿案,葛某已死亡
C、张某、卞某为同案原审被告人,张某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审到庭确有困难,但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
D、陈某强奸案,原生效裁判于1979年之前作出
答案
A,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6条规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三)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四)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五)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本规定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经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A项中,李某抢劫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符合(一)的规定;B项中,葛某受贿案,葛某已死亡,符合 (三)的规定;D项中,陈某强奸案,原生效裁判于1979年之前作出,符合(二)的规定,故ABD正确。C项中,张某、卞某为同案原审被告人,张某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审到庭确有困难,但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不符合 (四)的规定,故C不正确。正确答案是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q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下列关于派出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段超虽然只有8岁,但身高已有1.5米,正月十五他拿着压岁钱买了一辆价值235元的自行车。对段超的这一行为,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
下列选项哪一选项表述是正确的?()
冯某居住在甲地,在乙地承包一工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并在丙地销售,在运输途中被丁地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对冯某的违法行为要进行行政处罚,以下行政机关谁有管辖权?()
当事人对县土地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对下列哪些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提出审查申请?()
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某案,原审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执行前,发现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对已经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的处理,哪些是正确的?
胡某是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在对其进行侦查时,发现其有毁灭、伪造证据的可能,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以下哪几项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共同点?
关于法与道德的共同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科学之美是一种客观的美、无我的美。换言之,这种美不因人类的存在而存在。远在没有人类的时候,那些蕴含科学之美的方程式就已经在支配着宇宙的一切了。而艺术之美则不同,艺术罩的美是一种主观的美、有我的美.它是因为人类的存在才存在,并且因为人类的参与而升华的。从那些
漫游的CDMA移动台在登记的(SID、NID)对和归属的(SID、NID)对中的()相同,说明移动台在网络之间漫游。
关于小儿尿液特点的描述,正确的有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在考虑建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以下哪个因素影响最小?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拥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国际多式联运单据并且具备经营国际多式联运线路的运价表。()
以下关于DHS模型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地方派出机构有以下类别()。
【B1】【B9】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