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农业银行甲县支行在自己的宣传栏中,宣传农业银行发行的金穗卡的功能多、服务优、信誉好、发行量大。同时又在该宣传栏中刊登了市支行主办的《金穗卡信息报》第1期,刊登的“信用卡失信,奥迪车易主”的报道。该报道是说该市某区法院依法审结的一起利用牡丹信用卡进行透支
中国农业银行甲县支行在自己的宣传栏中,宣传农业银行发行的金穗卡的功能多、服务优、信誉好、发行量大。同时又在该宣传栏中刊登了市支行主办的《金穗卡信息报》第1期,刊登的“信用卡失信,奥迪车易主”的报道。该报道是说该市某区法院依法审结的一起利用牡丹信用卡进行透支
admin
2009-03-19
39
问题
中国农业银行甲县支行在自己的宣传栏中,宣传农业银行发行的金穗卡的功能多、服务优、信誉好、发行量大。同时又在该宣传栏中刊登了市支行主办的《金穗卡信息报》第1期,刊登的“信用卡失信,奥迪车易主”的报道。该报道是说该市某区法院依法审结的一起利用牡丹信用卡进行透支的案例。在该案例的后面,甲县支行在宣传栏中发表评论,指出工商银行发行的牡丹卡呈失信状态,奉劝用户申办使用金穗卡是明智的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
选项
A、工商银行甲县支行、农业银行甲县支行,可以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B、农业银行甲县支行在宣传栏中断章取义,妄加评论,贬低了牡丹卡的信誉
C、工商银行甲县支行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农业银行甲县支行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D、甲县县城所在地的镇工商所有权对农业银行甲县支行的行为进行检查
答案
1,2,4
解析
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之规定,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均为该法所调整的“经营者”之列。本案中工行甲县支行及农行甲县支行均为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属本条的“其他经济组织”范畴,均可成为不正当竞争主体。故A项正确。依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本案中农行甲县支行的行为即侵犯了工行甲县支行的商业信誉,依第20条规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BC项正确。又据该法第3、16条等规定,镇工商所无权行使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职权。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N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人张某为A市B区公民,于2000年10月15日被A市B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后张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判决生效后张某被关押在A市C区监狱内服刑。在服刑过程中,张某又将同监犯人李某打成轻伤。另查明,张某在2000年5
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香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采用FCA贸易术语,交货地点定在卖方所在地以外的A港。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于1993年10月1日购买了一台微波炉,由于张某年底即出国,微波炉一直闲置未用,张某于2003年11月回国,张某翻看微波炉使用说明书时发现,微波炉的安全使用期截至2004年12月31日。张某2003年11月10日使用微波炉时,微波炉爆炸,炸伤张某。以下
张某喜欢喝茅台酒,其朋友王某送了张某一瓶,告诉张某是在某展销会上购买,该柜台上标有“贵州茅台酒厂直销”。张某喝后发现该酒味道不像茅台酒,经仔细辨认,发现酒瓶上的名称是“芽台酒”,系河南某酒厂生产销售,该酒与茅台酒的包装几乎一模一样,不仔细辨认根本没有办法分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3条规定了货物国民待遇义务的哪些例外?()
甲是A国驻B国大使馆的商务参赞,乙是C国驻B国大使馆的随员。甲与B国人丙发生债务纠纷。甲向B国法院对丙提起民事诉讼,丙对甲就同一债务关系提起反诉,并要求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个判断是正确的?()
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作出裁决。甲认为该裁决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下列关于《法国民法典》的哪一表述错误?()
关于《法经》的叙述有:①《法经》的作者是魏国的李悝。②《盗法》、《贼法》是涉及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此两篇列为法典之首。③《法经》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④《法经》六
世界上迄今为止基本完整保留下来的成文法典是:()。
随机试题
主要用来分析行情发生过的变化所具有的某些特征或规律的指标是()
患者男性,60岁,无痛性全程肉眼血尿,伴腰痛,消瘦,体重下降;查体:腹软,未扪及明显包块,肾区叩痛(一)。全血细胞计数白细胞:13×109/L,中性粒细胞85%,肾功能肌酐60μmol/L,尿素氮6.1mg/L,血沉20mm/h,尿常规:红细胞(++),尿
应激反应时血中明显增多的激素是
吸气性呼吸困难时,不包括下列哪项表现
居住在红河市东区的甲诉居住在红河市南区的乙侵权一案,经红河市西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5万元。乙向该红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请回答下列问题:在一审过程中被告乙因为重感冒身体虚弱无法到庭,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期货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制度
ThediscoveryoflifebeyondEarthwouldtransformnotonlyoursciencebutalsoourreligions,ourbeliefsystemsandourentir
下面是关于PC机主板芯片组功能的叙述:Ⅰ.提供对CPU的支持Ⅱ.具有对主存的控制功能Ⅲ.集成了中断控制器、定时器、DMA控制器的功能Ⅳ.具有对标准总线槽和标准接口连接器的控制功能其中,正确的是
A、Inadepartmentstore.B、Inapostoffice.C、Inabookstore.D、Inalibrary.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