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企业由于亏损严重,于2019年8月1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当日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1)甲企业在破产程序中诉讼费10万元、拍卖变卖财产费用1万元,破产管理人工作人员工资
甲企业由于亏损严重,于2019年8月1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当日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1)甲企业在破产程序中诉讼费10万元、拍卖变卖财产费用1万元,破产管理人工作人员工资
admin
2021-03-27
49
问题
甲企业由于亏损严重,于2019年8月1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当日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1)甲企业在破产程序中诉讼费10万元、拍卖变卖财产费用1万元,破产管理人工作人员工资4万元,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2万元、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3万元。
(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债权人乙企业由于对方案存在异议,一直拒绝受领自己的份额。
(3)破产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又发现甲企业原董事曾某利用职权侵占的企业财产30万元,后于破产宣告1年后全部追回。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管理人是社会中介机构,则在( )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依职权径行决定更换管理人。
选项
A、营业执照被吊销
B、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C、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D、执业责任保险失效
E、履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答案
A,B,C,E
解析
选项D属于个人管理人更换的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Gu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省甲公司拟于2008年向欧盟出口钨粉80吨,因该事项有数量限制,2007年8月6日,甲公司向A省商务厅申请办理钨粉出口许可证,被告知钨产品出口配额山A省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分配,甲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向行政服务中心报送申请钨粉出口许可证材料
A省甲公司拟于2008年向欧盟出口钨粉80吨,因该事项有数量限制,2007年8月6日,甲公司向A省商务厅申请办理钨粉出口许可证,被告知钨产品出口配额山A省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分配,甲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向行政服务中心报送申请钨粉出口许可证材料
某小型印刷作坊按照该省地方税务局公布的样版私自印刷了20份服务业专用发票。在向甲餐馆兜售的过程中,经甲餐馆工作人员举报,当场被该省地方税务局抓获。经查实,该作坊属于初犯。所印20份发票均未售出,票面金额均为100元。该省地方税务局对该作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某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贩卖假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处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运输公司指派本单位司机运送白灰膏。运输途中发生遗洒,造成沿途路面大面积严重污染,污染路面分别由3个行政区管辖。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甲公司A项目下1-1#商铺的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确认是否购买该商铺以及购买价格,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而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双方的观点都有合理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合并了乙公司,对于乙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解散情形中,无需进行清算的有()。
随机试题
在文件系统阶段,文件系统显现出的固有缺陷主要有三方面:文件是面向特定用途组织的、_______、文件之间缺乏联系。
新生儿出生后1分钟Apgar评分的正常值是
昆仑木材公司领有进口木材许可证,经营进口木材。2005年10月1日与达斌公司签订缅甸原木购货合同,限期3个月内履行,并申请银行贷款,依约向中国银行某分行申请开具信用证,以及与其他三家客户签订转销合同。达斌公司与昆仑公司签订购货合同,一开始就未打算按合同的约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下列哪些情形中,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2009—卷三—58,多)
监控量测应达到以下目的()。
就一般情况而言,()型领导风格的效果是比较好的。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Mostpeoplewhotravellongdistancescomplainofjetlag(飞行时差综合症).Jetlagmakesbusinesstravelerslessproductiveandmorepro
Peopleinbusinesscanuseforesighttoidentifynewproductsandservices,aswellasmarketsforthoseproductsandservices.
Everyyearlandslides(滑坡)cause25to50deathsand$1.5billionindamageintheUnitedStates.Theyaccountfor15percent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