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省甲公司拟于2008年向欧盟出口钨粉80吨,因该事项有数量限制,2007年8月6日,甲公司向A省商务厅申请办理钨粉出口许可证,被告知钨产品出口配额山A省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分配,甲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向行政服务中心报送申请钨粉出口许可证材料

admin2013-03-06  33

问题 A省甲公司拟于2008年向欧盟出口钨粉80吨,因该事项有数量限制,2007年8月6日,甲公司向A省商务厅申请办理钨粉出口许可证,被告知钨产品出口配额山A省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分配,甲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向行政服务中心报送申请钨粉出口许可证材料。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人员收取申请材料后告知甲公司,因申请出口许可证的企业较多,后续审查办证事项请甲公司等待电话通知,2007年8月30日,甲公司获悉A省人民政府已将该省2008年度钨粉出口配额全部分配给A省乙公司,遂前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质询,工作人员以甲公司申请材料不齐全及存在错误为由将申请材料退还给甲公司。
下列关于甲公司行政复议申请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的最长期限为10日
B、甲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C、甲公司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行政复议终局裁决
D、甲公司应当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E、甲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回

答案D

解析 (1)选项A: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2)选项B: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法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3)选项C:行政复议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无关。(4)选项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5)选项E: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j9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