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角度,简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admin2011-09-04  44

问题 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角度,简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选项

答案“三个至上”从三个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1.“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 (1)党的事业本质上就是人民的事业。党的事业至上是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的根本保证,必须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 (2)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维护人民权益,这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宪法法律的最高价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 (3)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法律至上,体现在宪法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体现在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必须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2.“三个至上”的内在关系: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事业就是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树立、维护和尊重宪法法律的权威。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就是为了协调、保障和发展自己的利益,人民利益就是宪法和法律的最高价值。 在实质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乃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2X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