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获得一项智能手机显示屏的发明专利权后,将该技术以在中国大陆独占许可方式许可给乙公司实施。乙公司付完专利使用费并在销售含有该专利技术的手机过程中,发现丙公司正在当地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具有相同专利技术的手机,便立即通知甲公司起诉丙公司。法院受理该侵权纠纷后

admin2018-05-10  39

问题 甲公司获得一项智能手机显示屏的发明专利权后,将该技术以在中国大陆独占许可方式许可给乙公司实施。乙公司付完专利使用费并在销售含有该专利技术的手机过程中,发现丙公司正在当地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具有相同专利技术的手机,便立即通知甲公司起诉丙公司。法院受理该侵权纠纷后,丙公司在答辩期内请求宣告专利无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5年卷三第63题)

选项 A、乙公司获得的专利使用权是债权,在不通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起诉丙公司
B、专利无效宣告前,丙公司侵犯了专利实施权中的销售权
C、如专利无效,则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无效,甲公司应返还专利使用费
D、法院应中止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

答案A,B,C,D

解析 A错误:在独占许可实施合同中,被许可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直接起诉侵权者。
B错误:根据《专利法》第11条规定,专利权人享有许诺销售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4条规定:“专利法第11条、第69条所称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因此,丙的行为侵犯了甲专利权中的“许诺销售权”,而非“销售权”。
C错误:根据《专利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1条,审理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被告在答辩期内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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