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将自有房屋一间租赁给乙,现乙欲将房屋转租。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
甲将自有房屋一间租赁给乙,现乙欲将房屋转租。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
admin
2016-01-15
21
问题
甲将自有房屋一间租赁给乙,现乙欲将房屋转租。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应事先征得甲的同意
B、转租合同生效后,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
C、乙不必征得甲的同意
D、转租合同生效后,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承租人仍应负赔偿责任
答案
A,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应当注意: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此时同时存在两个租赁合同关系,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并未退出租赁关系。根据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仍应由承租人对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q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周某系某厂经理,一天下班时,在厂门外,被一只狼狗咬伤,实际损失4000元,向狼狗饲养人杨某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000元。以下证据属于本证的有: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由甲方卖给乙方一辆卡车。乙方为有字号的个人合伙。下述判断哪项是错误的?()
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
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陆阳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陆阳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鉴于陆阳公司已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对于下列哪些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得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甲中国企业与乙美国公司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的股权占股权总数的30%,乙公司占70%,合营企业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甲公司生产啤酒,其申请注册的“幸福泉”文字商标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之后乙、丙、丁、戊公司也以不同形式使用该“幸福泉”标识。下列哪种使用行为没有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定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
2008年春季,广州某公园举办宠物展。张明(19周岁)约女友王梅(20周岁)去参观,二人进入公园大门时未注意“严禁触摸展览的宠物”的告示。在一层台前,王梅对张明说道:“把那只迷你小狗抱过来让我看看。”张明随即去抱小狗,由于用力过猛将小狗捏死。张明一害怕,起
随机试题
A、气能生血B、气能行血C、气能摄血D、血能生气E、血能载气治疗大出血时加用补气药的机制是
在下列患者中,护士在书写交班报告时首先应写()。
某案,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需要向某个证人,了解情况,那么检察机关可以在下列哪些地点对证人进行询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当建设占用()时,需征收耕地占用税。
股东投入企业的资金超过注册资金的部分,通常以()形式记账。
四合院的大门分为屋宇式大门和墙垣式大门,下列大门中属于屋宇式大门的是()
已知学生的记录由学号和学习成绩构成,N名学生的数据已存入结构体数组a中。请编写函数fun,函数的功能是:找出成绩最高的学生记录,通过形参指针传回主函数(规定只有一个最高分)。已给出函数的首部,请完成该函数。注意:部分源程序存在文件PROG1.C中
下列关于窗体和报表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What’sthemainideaofparagraph1?WhatnewideasarebeingtriedtohelpGhanaianwomen?
A、Therehasbeendefiniteprogressinemployment.B、Theyhaveenteredpreciouslymaledominatedoccupations.C、Theiremploym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