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持刀抢劫公民乙的财物,乙在争夺甲手中所持刀具时,将甲撞倒在水泥地上,甲头部着地,重伤昏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乙的行为属于( )。

admin2020-02-14  42

问题 公民甲持刀抢劫公民乙的财物,乙在争夺甲手中所持刀具时,将甲撞倒在水泥地上,甲头部着地,重伤昏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乙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正当防卫
B、故意伤害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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