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7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08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 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08年7月,乙银行认为甲企业用
2007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08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 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08年7月,乙银行认为甲企业用
admin
2019-06-18
41
问题
2007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08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 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08年7月,乙银行认为甲企业用作抵押物的厂房价值不足,于是要求甲企业另行提供担保。甲企业遂委托丙公司作保证人,丙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08年9月,甲企业将所建厂房作价1 200万元转让给丁公司,但该转让行为并未取得抵押权人乙银行同意。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如何确定甲、丁签订的厂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选项
答案
甲、丁签订的厂房买卖合同无效。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因此,甲无权转让厂房,甲、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j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甲收受钱某的现金30万元,通过其丈夫(某市市委书记)帮助钱某升迁。甲的行为构成()(2015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8题)
甲在商场看中一块价值2万元的手表,便以选购手表为名,要售货员将手表拿来看看。甲在接到售货员递过来的手表后立即逃走。甲的行为构成()(2011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0题)
甲将一名3岁男孩从幼儿园骗走,向其家长勒索钱财。因未收到该男孩家长的回信,甲便将该男孩以8000元卖给他人。对甲的行为()(2013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题)
甲、乙二人不约而同在同一商场内行窃,各自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下列对甲、乙二人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14题)
甲醉酒驾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对甲()(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题)
甲(17周岁)因盗窃他人价值3万元财物被起诉,经审理查明,甲在15周岁时还曾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达到5万元。对甲的行为应()(2010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题)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2004年12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下列民事权益中,受我国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有()(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50题,2017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30题)
甲向某电脑公司购买一批电脑送给母校。甲指示电脑公司将电脑交给学校,并将订货情况通知了学校。后电脑公司委托某快递公司将电脑运至学校,运输过程中两台电脑毁坏。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2题)
甲借钱给乙,乙为此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后甲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在丙占有期间该车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物权法规定,乙的损失应由()(2014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9题)
随机试题
对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
某甲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金3万元。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某甲有突出悔改表现,并有一般性的立功行为,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定国籍的原则是()。
钢筋混凝土板按其受弯情况,可分为()板。
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有()。
下列事项中,属于或有事项的有()。Ⅰ.对债务单位提起诉讼Ⅱ.对售出商品提供售后担保Ⅲ.无形资产摊销Ⅳ.为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
关于庄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ritishphysicistDr.JessWadehaswritten270Wikipediapagesfortrailblazingfemalescientistsinanefforttogeteverywom
Afather’srelationshiptohischild’scurrentandfutureacademicsuccessandthelevelofhisorherdevelopmentinacademic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