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付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误解与同事小刘发生口头争执。当天,恰逢小刘心情不好,两人说话语气过重,扭打到一起,小刘左眼被打伤住院治疗。事后,两人所在的机关单位对小刘作出警告的处分,对付某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法院认为,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
付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误解与同事小刘发生口头争执。当天,恰逢小刘心情不好,两人说话语气过重,扭打到一起,小刘左眼被打伤住院治疗。事后,两人所在的机关单位对小刘作出警告的处分,对付某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法院认为,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
admin
2018-08-09
33
问题
付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误解与同事小刘发生口头争执。当天,恰逢小刘心情不好,两人说话语气过重,扭打到一起,小刘左眼被打伤住院治疗。事后,两人所在的机关单位对小刘作出警告的处分,对付某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法院认为,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小刘的医药费。请根据上述材料试回答下列问题:
请指出本材料涉及的法律责任?其各自的含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
材料中涉及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属于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一种法律责任,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 付某赔偿小刘的医药费,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其功能主要在于救济当事人的权利,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 小刘被警告、付某被开除公职,属于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cx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对被告进行处罚的依据是国务院某部制定的一个行政规章,原告认为该规章违反了有关法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规章的机关是()。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下列选项中,关于我国宪法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实行集体负责制的中央国家机关是
(2013年真题)近年来,有些人民法院在推进和谐司法过程中,推出了裁判文书中的“法官后语”,试图体现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司法理念的结合。下文是一起案件的案情、判决和法官后语:黄某因意外死亡,黄某单位分别给与其父母和其妻周某补偿款2万元和9万元。黄父、黄母拿到
李某一日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并将王某打成重伤。李某因此被判3年有期徒刑,并赔偿王某医药费。经过教育改造出狱后,李某改过自新,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蠢事了”。请根据以上的案例,简要分析法律责任的目的和功能。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对以下哪种行为不属于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形?()
解决法律与道德在日常法律适用领域中冲突的措施主要是()
(2007年简答66)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中国古代以羞辱、恐吓为特征的象征性惩罚称为()。
随机试题
属于自发性排卵的动物是
如图D—9所示利用节点电压方法求电动势分别为E1、E2的电源1、电源2各发出功率,以及负载R上消耗功率PR。
A、hCGB、HMGC、氯米芬D、溴隐亭E、皮质类固醇治疗高催乳素血症性不孕,应首选
女,60岁,慢性咳喘20年,剧烈咳嗽3d,无咳痰、咯血及发热,半小时前突发胸痛,呼吸困难,不能平卧,伴发绀。体检:血压150/100mmHg,呼吸40次/分。右胸语颤减弱,呼吸音减低。心率110次/分。以上表现符合
下列选项中,属于个人理财服务中综合理财服务的计费方式的是( )。
从工业化国家财政支出的实践看,自20世纪初以来,各工业化国家财政支出规模变化的普遍趋势是()。
在期货市场中,套期保值能够实现的原理是()。
简.奥斯汀的小说中有着_______的社会观察、_______的言辞和一些愚笨、可憎的人物,这使她获得了众多“粉丝”,其作品的吸引力_______——到今年她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情感》已经出版200年了。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材料1:《周礼·天官·小宰》:“听称责以傅别”“听买卖以质剂”。(东汉)郑玄注:“质剂为两书一札,同而别之,长曰质,短约剂”“称则责贷予,傅别为券书也。听讼责者,以券书决之。傅,傅著约束于文书;别,别为两,两家各得一也”“傅别、质剂皆今之券书也。事异,异其
TheymovedtoPortlandin1998andlivedinabighouse,______tothesou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