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每月月初发放上月工资,2018年12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33万元。该企业2018年12月发生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1)5日,结算上月应付职工薪酬33万元。其中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1.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每月月初发放上月工资,2018年12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33万元。该企业2018年12月发生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1)5日,结算上月应付职工薪酬33万元。其中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1.
admin
2019-09-10
34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每月月初发放上月工资,2018年12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33万元。该企业2018年12月发生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1)5日,结算上月应付职工薪酬33万元。其中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1.5万元。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房租0.5 元。实际发放职工薪酬31万元。
(2)31日,企业以其生产的M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车间生产人员。该批产品不含税的市场售价为50万元,实际生产成本为40万元。
(3)31日,对本月职工工资分配的结果如下:车间生产人员14万元;车间管理人员5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2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9万元。
(4)31日,企业计提本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共计17.7万元。计提本月住房公积金8.8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1)至(4),下列各项中,关于职工薪酬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为职工代垫的房租不属于职工薪酬
B、计提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C、计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属于短期薪酬
D、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于短期薪酬
答案
A,C
解析
B项,计提的住房公积金属于短期薪酬;D项,计提的养老保险属于离职后福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b1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会计实务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从证券市场购入股票20000股,每股10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每股股利0.6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00元。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则其初始入账价值是()元。
下列各项中,资产减值损失在减值范围内可以转回的是()。
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应按所持股份额进行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分批法下,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生产周期基本一致,也与财务报告期一致。()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某企业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进行分配。该企业甲产品月初在产品和本月生产费用共计900000元。本月甲产品完工400台,在产品100台,且其平均完工程度为50%,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计算结果正确的有()。
增值税110000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0元,消费税500000元,土地增值税35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处理中,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某企业借入三年期到期还本、每年付息的长期借款5000000元,合同约定年利率为3.5%。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各项中,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的有()。
随机试题
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借款期限延长到2年,甲企业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
对资本输出国来说,资本流出的积极作用不包括()。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何种目的()。
设S是平面x+y+z=4被圆柱面x2+y2=1截出的有限部分,则曲面积分ydS=().
下列程序的输出结果是【】。intt(intx,inty,intcp,intdp){cp=x*x+y*y;dp=x*x-y*y;}main(){inta=4,b=3,c=5,d=6;
下面不属于对象基本特点的是()。
某二叉树共有12个结点,其中叶子结点只有1个。则该二叉树的深度为(根结点在第1层)
Inrecentyears,railroadshavebeencombiningwitheachother,mergingintosupersystems,causingheightenedconcernsaboutmo
WherewillEXPO2004behe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