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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拾得乙的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丙把手机交给丁维修。修好后丙拒付部分维修费,丁将手机扣下。关于手机的占有状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3/56)
甲拾得乙的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丙把手机交给丁维修。修好后丙拒付部分维修费,丁将手机扣下。关于手机的占有状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3/56)
admin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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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拾得乙的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丙把手机交给丁维修。修好后丙拒付部分维修费,丁将手机扣下。关于手机的占有状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3/56)
选项
A、乙丢失手机后,由直接占有变为间接占有
B、甲为无权占有、自主占有
C、丙为无权占有、善意占有
D、丁为有权占有、他主占有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是否有法律根据或原因,占有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根据占有人是否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占有可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根据占有人是否对标的物直接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占有可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状态,占有可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A项正确:乙丢失手机后,虽然对手机已丧失事实上的管领,但仍对手机享有物权请求权,对手机为间接占有。
B项正确:甲拾得他人手机后应交还给所有权人,但却自己占有,属于无权占有;甲以属于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手机,属于自主占有。
C项正确:由于拾得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丙对该手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是占有人不知其无占有的权利的占有,丙对于该手机的来源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价格,因此主观状态是善意占有。
D项正确:《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丙拒付维修费,丁可以依法留置该手机,故其对该手机的占有是有权占有;丁以丙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因此属于他主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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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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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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