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 法院就追加行人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正确的做法是:

admin2009-09-27  26

问题 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
法院就追加行人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正确的做法是:

选项 A、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
B、只要被告提出申请,法院就应当追加
C、要有被告的申请,法院才可以追加
D、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追加

答案A,D

解析 依据《民诉意见》第6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可见,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可以由其本人申请参加,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被告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有自由裁量权。故本题A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R8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