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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人达达受雇于北京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4年至1999年在北京住所居住。在此期间,达达的下列哪项收入无须向我国税务机关纳税?
瑞士人达达受雇于北京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4年至1999年在北京住所居住。在此期间,达达的下列哪项收入无须向我国税务机关纳税?
admin
2014-04-26
36
问题
瑞士人达达受雇于北京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4年至1999年在北京住所居住。在此期间,达达的下列哪项收入无须向我国税务机关纳税?
选项
A、企业向其支付的月薪3万元人民币
B、美国某出版社向其支付的稿酬2000美元
C、从英国取得的房租收入800英镑
D、从我国某省政府取得文化类奖金20000元人民币
答案
8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达达应就境内外收入缴税,因此选项A、B、C均需要纳税,而D项属于免税的范畴,参见《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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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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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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