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26岁,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998年刑满释放。甲服刑前曾借给乙2 000元钱。刑满出狱后,甲多次找乙索要,但乙以种种借口不予归还。2001年某日,甲再次到乙家索要欠款,乙不仅拒绝还款,并对甲进行辱骂。甲恼怒之下冲上去与乙厮打在一

admin2018-06-16  62

问题 某甲,26岁,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998年刑满释放。甲服刑前曾借给乙2 000元钱。刑满出狱后,甲多次找乙索要,但乙以种种借口不予归还。2001年某日,甲再次到乙家索要欠款,乙不仅拒绝还款,并对甲进行辱骂。甲恼怒之下冲上去与乙厮打在一起,厮打中,乙被甲绊倒,头部撞在桌角上,当即休克。甲见此情景后慌忙离开乙家,但想到自己2 000元钱未讨回,于是又返回乙家,从乙家床头柜中翻出18 000元现金后携款离去。乙妻回家后,见乙已死亡且家中凌乱,即以抢劫罪报案。后甲被抓获。
    试分析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及本案的法定量刑情节。

选项

答案此题中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所谓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谓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甲因乙拒绝还款并对自己进行辱骂,恼怒之下冲上去与乙厮打在一起,使乙被绊倒,头部撞在桌角上而休克,然后慌忙离开乙家。甲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乙的死亡,并且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所以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从乙家床头柜中翻出18 000元现金后携款离去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抢劫罪。所谓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所谓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其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盗窃罪的一大特征是秘密窃取,即犯罪分子采取主观上自认为不会被发觉的方法;而抢劫罪则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此题中甲使用暴力在先,使用暴力的原因是乙拒绝还款并对自己进行辱骂,而非窃取财物,而从乙家床头柜中翻出18 000元现金后携款离去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的行为,因为当时乙已经休克。 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和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所谓数罪并罚,是指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原则。 另外,甲构成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其构成要件是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此案中甲曾于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998年刑满释放。到2001年尚未满5年,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并罚,也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甲构成累犯,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OD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