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某开发区将滩涂治理与围垦造地结合,在开发区的东部建设一块50万m2的商业用地,工程内容包括:将周边淤泥吹填至场区围堰内、地基加固、陆上土方回填等。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施工合同规定:工期220d;开工时间:2001年6月30日;工程造价:9110万元

admin2021-07-26  35

问题 沿海某开发区将滩涂治理与围垦造地结合,在开发区的东部建设一块50万m2的商业用地,工程内容包括:将周边淤泥吹填至场区围堰内、地基加固、陆上土方回填等。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施工合同规定:工期220d;开工时间:2001年6月30日;工程造价:9110万元;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每天奖励2万元,工期延误每天罚款3万元。
问题:
由于岩土公司分包部分的工程量的变化,造成地基加固的进度滞后,使节点工期无法确保。总包单位能否向业主提出节点工期延长的要求?该如何处理此事?

选项

答案可以提出工期延长。根据施工合同范本的规定,如果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特别的规定,地质条件的变化造成的工期延误其施工期可以延长。总包单位应在5d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增加的费用向监理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报告后5d内报业主确认并答复施工单位,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施工单位的要求已被业主同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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