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三人同意,刘某人伙,刘某与三人约定刘某对人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8-10-17  37

问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三人同意,刘某人伙,刘某与三人约定刘某对人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无效
B、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刘某对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

答案A

解析 考查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外责任时的效力。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人可以在入伙协议中约定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这种约定仅有对内的效力而无对外的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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