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彗星公司收到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租金。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84题)

admin2018-07-27  37

问题 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彗星公司收到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租金。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84题)

选项 A、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
B、终结督促程序
C、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彗星公司不同意的除外
D、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胡某不同意的除外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督促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本题中,债务人通过主张抵销而否定了租金的债务,属于合法的债务人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所以,B选项和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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