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签订了制作书柜的合同,并约定由甲先付款并提供制作材料,乙按期交付书柜。在制作书柜过程中,乙表示购买该书柜,甲同意,并又达成买卖合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乙签订了制作书柜的合同,并约定由甲先付款并提供制作材料,乙按期交付书柜。在制作书柜过程中,乙表示购买该书柜,甲同意,并又达成买卖合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5-06-28
33
问题
甲、乙签订了制作书柜的合同,并约定由甲先付款并提供制作材料,乙按期交付书柜。在制作书柜过程中,乙表示购买该书柜,甲同意,并又达成买卖合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签订制作书柜的合同在性质上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B、甲、乙达成书柜买卖合同,则乙自合同达成时就取得该书柜的所有权
C、甲、乙达成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属于占有改定
D、在制作书柜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有权随时解除该合同
答案
D
解析
考查要点是承揽合同、物权变动、交付方式及定作人的随时解除权。A项表述错误:甲、乙签订的制作书柜的合同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承揽合同,而不是技术服务合同。承揽合同和技术合同的根本区别不仅表现在合同履行对技术性要求的高低上,更体现在承揽合同强调重复性劳动过程,且不具有创造性活动,而技术合同则强调创造性,且不是重复劳动。B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第30条的规定,因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甲、乙达成买卖合同后,此时书柜尚在制作过程中,即制作书柜这一事实行为尚未成就,谈不上取得书柜所有权,因而乙只能在书柜制作完成时取得书柜的所有权。C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5条的规定,甲、乙达成书柜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属于简易交付,而不是占有改定。需要说明一点的是,除去现实已经存在的动产,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制度还适用于将来取得的财产。D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的单方解除权是合同法赋予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x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汉朝法律规定,诸侯国的官吏与诸侯王结党,知其犯罪不举奏,构成()
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律制度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市人大进行换届选举,在选举过程中,部分人大代表通过贿选的方式当选。后此事被媒体报道,舆论一片哗然。甲看到报纸后,也觉得愤愤不平,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了激烈的言论抨击此次选举的贿选现象,并指出选举中存在的其他若干问题。甲的言论被公安局知晓后,擅自进入甲家,以甲
下列关于平等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该规定体现的宪法原则是()
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也因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认为王某的故意杀人情节与李某相似,因此也应当判处王某无期徒刑。主审法官运用的推理方式是()
几位同学在探讨“如何减少拐卖儿童现象”时,各自发表观点。甲认为“不仅要加重拐卖者的罪责,还要加重收买者的责任”;乙认为“要加强法治宣传,让有收买儿童意图的人打消此念头”;丙认为“要让有收买儿童念头的人知道,这种行为会受天谴”。关于以上三者的讨论,下列说法错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______犯罪,可以______、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
随机试题
检测设备维护时禁止用水擦洗仪表内部元件板。()
患儿,女,9岁。高热、头痛、恶心、呕吐1天,于1月27日入院。查体:神清,全身散在皮肤瘀点、瘀斑,脑膜刺激征阳性,心肺腹未见异常。实验室检查:血白细胞计数21×109/L,中性粒细胞0.89。最可能的诊断是
人体腧穴大体可归纳为
A.胎产史B.喂养史C.生长发育史D.预防接种史E.家族史需要与传染病鉴别时,应特别注意询问的是()
下列选项中,对政府定价目录的相关内容叙述不正确的是()。
某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邻近的甲单位主动组织人员灭火,这一行为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损失8万元,甲单位因此损失1万元。则()。
某政府安全检查人员在对某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后,收取了施工方500万元人民币检查费,用于补贴安全检查人员的午餐,其行为()。
借款人申请设备贷款,必须具备条件包括()。
自主性学习
A、Itshouldbeassimilatedthoroughly.B、Itshouldbeauthorizedbythesource.C、Itshouldbeparaphrasedbytheauthors.D、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