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人在甲地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在乙地盗窃摩托车一辆,在丙地调戏、侮辱妇女一人,在丁地入户抢劫致人死亡,则审理该案的法院是:( )
某人在甲地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在乙地盗窃摩托车一辆,在丙地调戏、侮辱妇女一人,在丁地入户抢劫致人死亡,则审理该案的法院是:( )
admin
2016-01-15
30
问题
某人在甲地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在乙地盗窃摩托车一辆,在丙地调戏、侮辱妇女一人,在丁地入户抢劫致人死亡,则审理该案的法院是:( )
选项
A、甲地基层人民法院
B、乙地基层人民法院
C、丙地基层人民法院
D、丁地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
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本案中甲、乙、丙、丁四地都是犯罪地,因此,四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但甲、乙、丙三地犯罪都是轻罪,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而丁地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法解释》第13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不仅丁地是主要犯罪地,而且该抢劫罪应由丁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全案都应由丁地中级法院管辖。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w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
周童5岁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公园玩,游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6岁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林晨的父亲林坷要求周家赔偿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6万元。周童的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林家无奈只好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地位的
天皇派遣的欧洲考察团回国后,伊藤博文组织起草了宪法文本。日本于1889年2月11日正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后来统称“明治宪法”。关于该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表述不正确的是:
关于故意,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内地和港澳台地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选项正确的是:()
中国一学生李勇去英国留学,在英国居住一年后即向英国一法院起诉,要求与国内妻子离婚。该法院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并且判决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对女方明显不利,对于此案,下列各观点中正确的是()。
张某与王某约定,张某租赁王某的房屋,租期2年,但是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张某租赁满1年后,王某通知张某,1个月后王某要收回房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在王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随机试题
A.瘘管切开术B.挂线疗法C.肛裂切除术D.局部用药E.口服缓泻剂低位单纯性肛裂采用
以下关于乳腺癌内分泌治疗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最常引起肝、脾、淋巴结肿大及脑膜白血病的是
不同给药途径的药物起效时间也不同。下列给药途径中,药物显效最快的是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24岁,大学毕业,待业。案例介绍:求助者大学毕业两年,在父母的强压下去过一次招聘会,可到了招聘会场,没说一句话就走了。自述不擅于表达,看见别人都很会推销自己,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因为自己没有工作经验,害怕不能胜任工作,所以一
监察委员会有权对下列哪些人员进行监察?()
Thesuccessstoryoftopinvestorsandexecutivesisastapleofbusinessbooksandmagazines.【C1】______researchsuggestswesho
关系代数是关系操纵语言的一种传统表示方式,它以集合代数为基础,它的运算对象和运算结果均为______。
Printmakingisthegenetictermforanumberofprocesses,ofwhichwoodcutandengravingaretwoprimeexamples.Printsarema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