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有公司与某外资企业共同创办了一家娱乐城,甲被国有公司委派到其中担任副总经理,主管财会。职工乙见到甲受到监督的机会很少,就说一起侵占单位资金,乙利用自己工作的机会制作虚假的发票和收据,让甲进行报销。两人侵吞了6万多元,乙分得4万元。接着,乙利用自己报账

admin2014-01-15  35

问题 某市国有公司与某外资企业共同创办了一家娱乐城,甲被国有公司委派到其中担任副总经理,主管财会。职工乙见到甲受到监督的机会很少,就说一起侵占单位资金,乙利用自己工作的机会制作虚假的发票和收据,让甲进行报销。两人侵吞了6万多元,乙分得4万元。接着,乙利用自己报账的机会模仿甲的笔迹伙同外资企业派来的工作,人员丙从单位骗取3万多元。他们的犯罪行为应当这样处理:

选项 A、甲的行为是贪污罪
B、甲帮助乙的行为是职务侵占行为
C、乙伙同丙的行为是职务侵占罪
D、对乙应该定两个职务侵占罪

答案2,4

解析 《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本题中甲与乙的犯罪中,乙是主犯,两者都按照乙的犯罪性质定罪处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tD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