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合同约定由甲、乙共同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甲乙二人之间达成协议,各保证一半债务(5万元)的清偿。后李某财产被执行后,不能清偿的债务仍有6万元,张某起诉甲、乙,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合同约定由甲、乙共同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甲乙二人之间达成协议,各保证一半债务(5万元)的清偿。后李某财产被执行后,不能清偿的债务仍有6万元,张某起诉甲、乙,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3-13
40
问题
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合同约定由甲、乙共同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甲乙二人之间达成协议,各保证一半债务(5万元)的清偿。后李某财产被执行后,不能清偿的债务仍有6万元,张某起诉甲、乙,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各自最多只对张某承担5万元债务
B、甲、乙各自最多只对张某承担3万元债务
C、甲、乙都须对6万元债务的全部承担清偿责任
D、上述说法都不对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责任的承担。《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合同约定由甲、乙共同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甲、乙未与债权人张某约定保证份额,因此,甲、乙承担的是连带共同保证因此,甲乙的内部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甲、乙都须对6万元债务的全部承担清偿责任。故C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r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最近常有医生和患者发生矛盾的事件发生。你如何看待医患关系?
你刚到一个新单位,希望能好好表现,但是领导交办给你的第一件事你就办砸了,你怎么办?
交警执法过程中,发现一个违章司机,交警给司机多次敬礼,司机才慢吞吞地掏出了驾驶证,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单位后勤服务中心效率和质量较低。领导要求对其进行调研。你如何组织?
你作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碰到上级的某一批示精神与本地实际情况不一致、发生矛盾时,你将如何处理?
你认为领导让你去做的工作不符规定。你如何处理?
你是公安机关人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现在有三件事由你来处理。今天必须都做完,下班前要向领导汇报:A.你单位今年招录的公安干警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出来了。现在要拟一份面试标准。并准备相关事宣。B.电话通知面试考生,可有的联系不上。C.上午陪一位老干部去参加体
新闻媒体经常对政府部门存在的问题或政府工作人员某些行为进行曝光,请评价这种做法的利弊。
交警小杨在执勤过程中,拦下一辆超速车。驾驶员请求先将老太太送上火车,再来接受处理。老太太情急之中竟下跪向小杨请求。小杨见状,连忙脱下警帽和大衣,也向老太太跪下,请老太太不要跪了,然后将违章车放行。请你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
随机试题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应设置______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
关于一般存款帐户,下列正确的是()。
监管谈话是指监管人员为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和发展趋势而与其()进行的谈话。
营改增实行后,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项目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班主任马老师常对学生说:“先学做人,再学做事,社会需要的是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只会读死书的‘呆子’。”这表明马老师具有()
某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查处一商贩强买强卖违法行为时,被该商贩持刀扎伤。执法人员为查明违法行凶事实,将该商贩带回工商局关押数日。下列对执法人员做法的评述哪项是正确的?()
地球两极地区所有的冰都是由降雪形成的。特别冷的空气不能保持很多的湿气,所以不能产生大量降雪。近年来,两极地区的空气无一例外地特别冷。以上信息最有力地支持以下哪一个结论?
从“图书”表中查找出定价高于“图书编号”为“115”的图书的记录,正确的SQL命令是()。
A、 B、 C、 C(A)使用与问题中的check有关的词cash设置陷阱。(B)重复使用suggestion,易造成误导。(C)针对提案确认与否的提问,做出了经理已经亲自确认过了的回答,前后意思衔接顺畅,故为正确答案。
A、Becausehepreferstogooutofthestate.B、Becauseheneedstogainmorecredits.C、Becausehewantstobeanassociatepr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