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业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亿元。2014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 (1)优先股发行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 a.公开发行

admin2017-05-15  38

问题 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业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亿元。2014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
    (1)优先股发行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
    a.公开发行优先股3亿股,筹资4亿元;
    b.股息率暂定6%,每年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一次;
    c.公司每年如有可分配税后利润,须按约定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d.若当年公司未能足额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差额部分不予累积;B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
2014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讨论的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2014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讨论的优先股发行方案中,以下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第一,关于拟筹资4亿元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发行优先股筹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 第二,关于股息率每年调整一次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开发行优先股,必须采取固定股息率。 第三,关于未能足额发放的优先股股息不予累积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开发行的优先股,未能足额分配的优先股股息,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第四,关于优先股股东在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股东在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利润分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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