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八二宪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3年一综一第20题)

admin2019-06-28  24

问题 下列关于我国“八二宪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3年一综一第20题)

选项 A、我国采用修正案方式对宪法进行修改始于“八二宪法”
B、“八二宪法”和四个修正案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现行宪法
C、“八二宪法”仍将国家机构一章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之前
D、“八二宪法”继承并发展了“五四宪法”好的传统与基本原则,废弃了“七五宪法”与“七八宪法”中不适宜的内容

答案C

解析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故被称为“八二宪法”。对于“八二宪法”的第一次部分修改是在1988年,从那时起,我国开始采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个别内容予以修改和完善。所以A项正确。迄今为止,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过四次修改,分别是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形成了四个宪法修正案,共3l条。B项正确。在结构方面,“八二宪法”除序言外,分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四章138条。C项错误。“八二宪法”继承并发展了“五四宪法”好的传统与基本原则,废弃了“七五宪法”与“七八宪法”中不适宜的内容。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oK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