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拟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标的物为A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乙遂找到丙,丙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就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种货

admin2021-02-27  24

问题     甲、乙拟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标的物为A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乙遂找到丙,丙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就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种货物。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的协议,未经丙同意。甲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仍然不能提供全部B种货物。甲未经乙同意,与丁公司达成协议,不足部分的B种货物由丁向乙提供。甲、丁向乙提供了全部货物,但超过了甲、乙约定的供货期限。乙虽接受了货物,但以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丙偿还货款。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的协议,未经丙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保证人丙的保证责任免除
B、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丙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C、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丙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人丙仍就原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E、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不需要经过保证人同意

答案A

解析 保证期间,甲、乙达成的协议造成了主合同标的的变更,并且未经保证人丙公司书面同意,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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