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死亡赔偿案件,二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后,发现其中死亡赔偿金计算错误(数学上的错误),导致总金额少了7万余元。关于二审法院如何纠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3/46)

admin2021-05-28  25

问题 某死亡赔偿案件,二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后,发现其中死亡赔偿金计算错误(数学上的错误),导致总金额少了7万余元。关于二审法院如何纠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3/46)

选项 A、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制作判决书
B、直接作出改正原判决的新判决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C、作出裁定书予以补正
D、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后作出裁定予以补正

答案C

解析 选项C正确,应选。民诉司法解释第245条规定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的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故案件中死亡赔偿金的误算属于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笔误”。依据民诉法第154条规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适用裁定的规定,二审法院应当以裁定书的方式对判决书上的笔误进行补正。    选项A错误,不应选。因为只有涉及到案件实体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错误或者重大程序错误才会开启审判监督程序,本案死亡赔偿金属于计算上的误算,法律属性为“笔误”,而非重大程序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错误。故没有必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选项B错误,不应选。原判决书是生效法律文书,有确定力,未经法律程序不得任意改动,按照民诉法第154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笔误应当以裁定的方式进行补正。
    选项D错误,不应选。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不需要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只需要做出判决的法院进行裁定补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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