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有下列( )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时,应当回避。

admin2016-07-04  37

问题 评标专家有下列(    )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时,应当回避。

选项 A、投标人的雇员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B、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的人员
C、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D、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E、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满8年

答案A,B,C,D

解析 评标专家有下列可能影响公正评标情形的,应当回避:
①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的人员;
③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④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⑤政府采购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被选取参加评标的专家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
招标人也可以要求评标专家签署承诺书,确认其不存在上述法定回避情形。评标中,发现某个评标专家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该专家已完成的评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应重新确定满足要求的专家替代,并重新进行评审。E项属于评标专家本身须具备的条件,不是予以回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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