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2009年考试真题】

admin2019-03-19  34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2009年考试真题】

选项 A、共同投标协议在中标后提交
B、甲公司与乙公司必须是同一专业
C、甲公司与乙公司必须是同一资质等级
D、联合体是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是一种特殊的投标人组织形式。它由数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投标竞争力,是填补单个企业资源和技术缺口,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分散、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大型工程建设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一种有效方式。联合体共同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联合体投标有如下特点:
(1)联合体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参与投标是各方的自愿行为。
(2)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中标后招标人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一个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所以,选项D的说法正确。《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所以,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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