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支票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哪些在出票时未曾记载,若事后不经补记,支票便不得使用? ( )
以下支票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哪些在出票时未曾记载,若事后不经补记,支票便不得使用? ( )
admin
2013-03-31
30
问题
以下支票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哪些在出票时未曾记载,若事后不经补记,支票便不得使用? ( )
选项
A、付款地
B、金额
C、出票地
D、收款人名称
答案
B,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84条、第85条、第 86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由此可知,票据金额与收款人名称属于支票的必要记载事项,但是经出票人授权,可以由他人补记,若未补记则票据无效不得使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a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一审人民法院以原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诉讼标的进行审查,并应当作出以下哪几种判决?()
卜某在甲市服刑期间,遵守监狱管理规定,积极接收教育,确有悔改表现,于是该监狱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由甲市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在假释期间内,乙县公安局发现孙某曾参与当地一起诈骗案,于是将其抓获归案,并由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乙县人民法院审判。就本案而言
甲,19岁,是某大学的保安。某日巡逻时,甲发现学生乙在自行车棚里逛来逛去,形迹可疑,便过去盘问。乙说在找自己的自行车,但一直没有找到。甲要求乙把书包里的东西拿给他看,乙不答应。甲一把夺过乙的包,并将里面的东西倒在地上,只见其中有钳子、铁丝、斧头等各种工具。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
某甲因交通肇事罪被起诉到法院,被害人乙、丙、丁同时对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本案进入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对下列情形的处理正确的是:
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中国法律的规定,史密斯可否参与诉讼?()
李某在甲地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服刑期间,李某脱逃。李某被捕回后,发现李某脱逃期间在乙地犯有抢劫罪。对李某所犯新罪应当由哪个机关负责侦查?()
某大学化学系学生王晓龙欲用该大学化学实验室的有毒化学试剂硫酸亚铊蓄意报复同班同学江某。为此,他到图书馆查阅了《毒理学》、《化学物质毒性全书》等书,得知硫酸亚铊的致死量为8~14mg/Kg。1997年5月1日,他向江某的水杯里投放了200mg硫酸亚铊,但效果
某市街头发生一起打架斗殴致人死亡案件,侦查人员赶往现场调查取证,并收集到以下证言,请问符合条件的证言是()。
随机试题
警跻人
寄生虫病自然疫源地所具备的条件,哪项是错误的
增殖型肠结核患者不经常出现的临床表现是
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
下列关于预收款的特点说法不正确的有()。
公共支出,也称财政支出或政府支出,是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而购买相应商品和劳务从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的总和。政府进行货币资金支出的活动,其行为依据是()。
某超市出售四种水果礼盒,其中礼盒一有3颗苹果4颗梨,售价20元;礼盒二有4颗苹果3颗梨,售价22元;礼盒三有5颗苹果6颗梨,售价32元;礼盒四有6颗苹果2颗梨,售价28元。小张从中选购得到11颗苹果8颗梨,请问小张结账时要支付多少钱?
A:CanIseeyourdrivinglicence?B:______
数据库管理系统中用来定义模式、内模式和外模式的语言为
A、Mostnicknamesarequiteinteresting.B、Somestatenicknameshavesurprisingorigins.C、GeorgeWashingtonhasmanynicknam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