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
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
admin
2018-06-23
32
问题
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4题,单选)
选项
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
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
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保险法》第61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被保险人张三并未明确放弃对第三人李四的索赔权,但根据张三和李四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保险公司对1000元修理费的部分已经无法行使代为求偿权,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无法向李四追偿的1000元不承担保险责任,而仅仅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
同时,《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保险公司就其承担的4000元保险费有权向李四追偿。
A、B项:保险公司承担4000元的赔付责任,并且可以向李四求偿。因而A项错误,B项正确。
C项:保险公司只能免除1000元的赔付责任,仍然要承担4000元的保险金给付责任,因而C项错误。
D项:保险公司应在赔付4000元保险金后,再代位向李四求偿,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Y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0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乍发动机协议,对外开立了信用证。为此,恒昌公司按照约定签发了金额分别为650万元和850万元的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
2002年8月,文杰为申请出国向皮皮借款人民币3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1年。半年过去了,文杰因多次被拒签,就打消了出国的想法,于2003年2月离开北京到深圳某公司工作。与此同时,皮皮决定比原计划提早一年去美国读书,想要文杰提前还钱。文杰为出国的事已经2年没有
小张取得一张四通有限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是上海长宁区工商银行。小张到青岛出差时不慎将该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无人申报权利,该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四方公司拖欠远大公司一笔货款已有半年,远大公司多次讨要均无果的情况下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后向四方公司发出支付令,限期还款,四方公司下列哪些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关于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位于A市A区甲加工厂和位于B市A区的乙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加工制作3万个运动包。双方约定由甲位于A市B区的分厂进行加工。合同签订后,甲厂将加工任务交给了位于A市C区的车间完成。乙公司收到运动包不久发现其质量存在着严重问题。在同甲厂协商未
刘稳与刘永系父子关系,刘稳在农村,年老多病,刘永外出做生意,收入颇丰,遂在县城买房定居,但刘永长期不给其父赡养费导致刘稳生活困难。2002年,刘稳就此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刘永每月给付刘稳生活费1000元,刘稳、刘永均服判。到2008年,刘稳因身体不好
张一因盖房结婚,向同村王大、刘三各借钱10万元,承诺婚后归还。后房屋完工,婚事已办,张一绝口不提还钱。王大向张一要钱不成,与刘三协商,将自己的10万元债权以8万元转给刘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接受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请客送礼,于是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杆菌引起的()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是
在护理脱水补液的患儿时,如输液后患儿出现乏力、腹胀、肠鸣音减弱、腱反射消失、心音低钝,应考虑
下列关于表面活性剂性质的叙述中正确者是
奇经八脉的作用为
新建账套。账套名称:公益有限公司采用的会计制度: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2013)的单位所属行业:小企业会计制度(2013)本位币编码:RMB本位币名称:人民币账套启用时间:2014—1—1
下列空缺处的句子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她登上山崖之巅,纵目四望,时值深秋,崖角的菊花__________。
艾斯沃斯等利用陌生情境技术研究了婴儿的依恋。当母亲在场时某婴儿能独自探索,母亲离开时则表现出明显的不安,对陌生人的反应比较强烈;当母亲回来时,会马上回到母亲身边,寻求接触。该婴儿的依恋类型为()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
Americanculturehasnotbeenimmunetoculturalinfluencesfromoutside.TheideaofdemocracycamefromtheancientGreeks;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