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年间,哪一部法律文件废除了十恶制度( )

admin2017-07-31  46

问题 清末年间,哪一部法律文件废除了十恶制度(    )

选项 A、《钦定宪法大纲》
B、《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C、《大清现行刑律》
D、《大清新刑律》

答案D

解析 《大清新刑律》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采用罪刑法定原则,删除旧律中的比附制度;采用近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取消了十恶、八议、官当以及因官秩、良贱、服制而在刑律适用上所形成的差别,并采用了西方国家通用的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以及对幼年犯罪改用惩治教育的办法,等等。
    考生可以如此理解《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的区别:首先,《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这表明《大清现行刑律》仍然是一部封建性质的法典,因此对很多体现了中国古代宗法礼教制度的法律制度并未进行修改,如:十恶、八议、官当等。其次,《大清现行刑律》在性质上属于一部过渡性法典,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删改而成,可以想象《大清现行刑律》的产生是相当仓促的,因此不可能将与法典融为一体的宗法等级制度剥离出来,而只来得及删除一些极不人道的制度,如:凌迟、连坐等。在篇章结构上,《大清现行刑律》只废除了六部划分的体例,工作量很小,而废除律例合编的工作量则大得多,因此在《大清新刑律》中方才废除律例合编,把法典篇目改为总则和分则。对于两部律的其他区别,考生均可依照上述思路进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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