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借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始生效。”   2014年4月2日,乙公司与

admin2022-04-18  48

问题 2014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借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始生效。”
  2014年4月2日,乙公司与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以其自有房屋一套为丙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直至6月16日,乙公司始获得丙银行发放的3个月短期贷款400万元。6月17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履行机床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
  同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甲公司应于2014年7月11日前交付机床,交付机床的同时,丁支付货款。”6月20日,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拟从甲公司购入的5台机床以每台22万元的价格转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于7月12日交货付款。
  6月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戊公司要求其清偿到期债务100万元。甲公司遂将对丁公司的合同债权让与戊公司用以抵债,并通知丁公司;丁公司表示反对。7月11日,甲公司欲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同时要求丁公司将货款支付给戊公司。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遂停止交付机床。
  7月12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交付机床,丁公司无货可交。7月20日,乙公司另行购得机床5台,共计花费120万元。7月28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
万元。
  9月16日,乙公司无法偿还丙银行到期贷款,丙银行要求实现在乙公司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反对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戊公司,该债权转让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是否有权停止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并说明理由。
  (6)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甲公司没有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根据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在本题中,双方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为“乙公司的银行贷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但乙公司的银行贷款于6月16日才到账,不满足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机床买卖合同未生效,甲公司没有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 (2)抵押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债权转让有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转让债权无须取得债务人丁公司的同意,甲公司通知丁公司后,该债权转让即对丁公司发生效力。 (4)甲公司有权停止向丁公司交付机床。根据规定,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在本题中,双方约定甲公司交付机床的同时,丁公司支付货款。当丁公司拒绝支付货款时,甲公司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停止交付机床。 (5)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本题中,乙公司另行购买机床所花费的10万元属于因丁公司违约所遭受的损失,乙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赔偿。 (6)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本题中,乙公司以房屋设定抵押时并未办理抵押登记,丙银行的抵押权未设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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