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
admin
2019-07-24
29
问题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职务。赵某向董事会抗议称: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应当解除其职务,且董事会实际出席人数未过半数,董事会决议无效。公司于次日公布了董事会关于免除赵某职务的决定。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①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②201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对外提供担保未披露情形,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3万元。钱某辩称,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中国证监会对甲公司的行政处罚生效后,有投资者拟对甲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其中,吴某于2011年6月2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于2012年1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郑某于2011年4月5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2012年2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投资者吴某和郑某能否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①吴某不能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因为吴某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前已经卖出了股票,不能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②郑某能够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因为郑某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买入甲公司股票,并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该股票而发生亏损,可以推断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V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于2015年1月4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
7月1日,无权代理人甲以A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10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B公司,该支票上记载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乙银行,甲在该支票上签章。7月2日,B公司在明知甲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仍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C公司,以支付货款。7月3日,C公司为向D公司支
7月1日,无权代理人甲以A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10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B公司,该支票上记载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乙银行,甲在该支票上签章。7月2日,B公司在明知甲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仍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C公司,以支付货款。7月3日,C公司为向D公司支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程序的最长审查时限为()。
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
下列行为中,不受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制的是()。
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反倾销措施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下列情形中,保证人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是()。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建材,以自有一栋大楼在1000万元额度内为未来一年的货款设定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三个月后,乙公司将其中一笔50万元的货款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对于该50万元货款是否设定担保没有特别约定。下列关于该50万元债权转让及担保的表述
随机试题
患者,男,反复感染、出血2个月。检查:全血细胞减少,肝脾无肿大,骨髓与淋巴结活检均见异常组织细胞及多核巨组织细胞。其诊断是
A、组织转化B、增生C、再生D、变质E、萎缩炎症灶内组织和细胞的变性坏死,称为()
内存的大小对计算机的运行影响很大,是衡量计算机性能的重要参数。
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卖不同的股票来消除证券的非系统性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包括()。
以下利率中,一般按本金的千分之几表示的利率是()。
下图中的圆形阴影部分表示四种农作物分布地区,根据图中提供的信息完成问题。②、③两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特点的相似之处是()。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提出上述主张的是()
如何理解不同体制下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你认为现阶段我国中央银行应如何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AmericaLosesaGreatPublicThinkerArthurMiller’sdeathlastweekmeantmorethanthelossofanoutstandingplaywrigh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