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8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

admin2012-06-04  21

问题 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8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8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批饲料,约定4月10阿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
关于甲与丙公司之间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由于甲所养殖的鸡只于3月25日已经大部分灭失,合同自动解除
B、甲取消交易构成违约,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应赔偿丙公司的损失
D、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B,D

解析 《合同法》第96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8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按照其规定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郎便甲享有解除权,如果没有解除权的行使,合同也不能自动解除。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只有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时候,合同的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在其他情形下,只有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本题中,甲的鸡只大部分灭失的原因并非不可抗力,丙并无违约行为,因此,甲并不享有法定解除权。同时.我国合同法不承认情势变更原则,因此,甲亦不得基于情势变更主张解除合同。B项正确。C项错误《合同法第111条,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的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甲负有的债务为金钱支付,不发生履行行为,因此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Uu4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