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书的构成有哪几部分?

admin2022-10-24  35

问题 行政裁定书的构成有哪几部分?

选项

答案《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行政裁定书的内容及格式,根据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实践,主要由以下儿个部分组成: (1)首部。首部应明确地写出裁定的标题和案件的编号,即写明“某某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以及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代理人、案由等。 (2)正文。正文主要由事实、理由、裁定三部分组成。事实是案件在程序上发生的或者客观上出现的事实,也是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理由是法律上确认需要作出一定裁定的理由;裁定是根据事实和依据法律作出的程序性司法决定,它是人民法院对裁定事项的意思表示,是裁定的结论部分。 (3)结尾。裁定书的结尾一般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但对案件决定再审的裁定书须由院长署名。任何种类的裁定书,均应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如果法律规定对该种裁定可以上诉,在裁定书尾部应当记明上诉期间及上诉审人民法院。如属不得上诉的裁定,应记明“对本裁定不得提起上诉”的字样。如果是终审裁定,应记明“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的字样。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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