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某珠宝饰品制造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金银首饰经销和加工生产业务。2008年12月份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从某黄金生产企业购进黄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128900元;本期取得电费专用

admin2009-03-24  38

问题 河南郑州市某珠宝饰品制造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金银首饰经销和加工生产业务。2008年12月份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从某黄金生产企业购进黄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128900元;本期取得电费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8000万元,本期取得自来水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40000元。
   (2)向北京某大型商场(金银首饰经营单位)销售黄金项链100枚,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 118000元。
   (3)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自产纯金项链200条,新项链对外含税销售价格5000元/条,旧项链作价3000元/条,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含税)400000元;并以同一方式销售自产高档手表20块,此表对外零售售价每块 13500元,旧表作价3550元。
   (4)将本月自产的A型纯金项链10枚赠送业务关系户,该型号纯金项链没有同类售价,账面成本价格2100元/枚;销售自产包金项链5条,合计含税零售价50000元;销售自产镀金项链5条,向消费者个人开出的普通发票金额为80000元。
   (上述业务均分开核算,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珠宝玉石贵重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 10%,金银首饰成本利润率为6%,高档手表的消费税税率为20%)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63247.86元
B、64324.86元
C、63427.86元
D、67243.86元

答案A

解析 以旧换新业务
消费税=400000÷(1+17%)×5%+20×13500÷ (1+17%)×20%=63247.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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