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抵销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

admin2011-11-07  22

问题 关于破产抵销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

选项 A、双方的债务属同一种类的给付,方可抵销
B、双方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方可抵销
C、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欠的债务也可抵销
D、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是否届至履行期,债权人均有权在破产清算分配前先行抵销

答案A,B,C,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同时根据第40条规定,C项错误。故只要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种类是否相同,而这种债务在破产案件受理时都被视为到期,所以不必过问债务是否到期,债权人都可在破产分配方案公告前先行抵销。故AB两项说法不正确。而D项说法错在债权人有权在破产分配方案公告前抵销,而不是在破产清算分配前先行抵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Oq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