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该厂发生了下列经济业务: (1) 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入价为50万元,发票已经过认证。货已验收入库,但款项未付; (2) 销售给某汽车修理厂汽车轮胎一批,开出的普通发

admin2010-06-29  26

问题 某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该厂发生了下列经济业务:
   (1) 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入价为50万元,发票已经过认证。货已验收入库,但款项未付;
   (2) 销售给某汽车修理厂汽车轮胎一批,开出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1.7万元:
   (3) 销售农用拖拉机专用轮胎一批,开出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23.4万元;
   (4) 该厂在本地设立统一核算的门市部,当月以成本价200元/个(不含税)转给门市部汽车轮胎2000个,门市部当月对外销售1500个,每个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0元:
   (5) 期初留抵的进项税额余额为0。
   要求:计算该轮胎厂本月应该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选项

答案消费税: 汽车轮胎:11.7÷(1+17%)×3%=0.3(万元) 农用拖拉机轮胎免消费税。 销售给门市部的汽车轮胎:1500×250×3%=11250(元) 合计应该缴纳消费税:14250元 (2) 增值税进项税额=50×17%=8.5(万元) 销项税额=(11.7+23.4)÷(1+17%)×17%+250×1500×17%÷10000=11.48(万元) 应该缴纳的增值税=11.48-8.5=2.98(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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