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主体法定原则的内容和价值。(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考研真题)

admin2016-10-26  48

问题 论商主体法定原则的内容和价值。(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考研真题)

选项

答案商主体法定原则即商主体资格由国家强行法予以严格控制,其内容包括商主体类型法定、内容法定、公示法定。 商主体类型法定是指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的类型由法律予以明确设定,当事人不得在法定类型之外创设商主体。关于商主体的类型,法律往往从财产责任性质角度、组织形式角度或经济性质角度进行确定。按照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事法规定,商主体通常包括商事公司、非公司型企业、个体商人三类。其中商事公司又可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等类型。商主体类型法定原则适用的前提是商事立法对商主体类型做出合理、准确而严格的类型划分,而且立法已经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营组织形式进行了全面的法律概括,从而为商事法实践提供了充分可供选择的主体类型。 商主体内容法定是指商法对于各种类型商主体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加以强行法规制,禁止当事人创设或变更为非规范性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的具体商主体。同一类型的商事主体依法具有相同性质的财产归属关系、利润分配关系、财产责任关系、注册资产规模、商业税收标准以及内部组织关系,从而保障了同类型的商主体具有相同的法律性质,维护了商事法律关系主体方面的定性。商主体公示法定是指商主体的成立时以及存续期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公示重大事项,以便第三人及时知晓,作出理性的交易决策,维护交易安全。商主体公示法定原则构成了商事登记制度。遵循商主体法定原则有利于对商主体的管理,促进商主体内部组织设立以及运作的科学性,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 法定原则在确保商主体的统一性、独立性、稳定性与继续性方面,以及为交易相对人提供便利和保护,维护商事安全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及关乎国计民生的一些特定行业如金融业、证券业的商主体设立还采取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经登记并公告而公示之后,该公示事项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非经法定公示者,不得用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正是商主体公示法定原则构成了商事登记制度。法律做出这样规定,一方面是有利于国家对商事组织的宏观控制和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证商事组织自身的健康发展。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Gb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