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4-07-03  30

问题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在行政诉讼期间,如果被告认为需要停止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则应当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B、在行政诉讼二审中,如果发现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即可
C、行政诉讼中,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D、甲乙发生纠纷,并斗殴造成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伤害,乡政府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两者的赔偿问题作出裁决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不服,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乡政府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甲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1,2,4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 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见,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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