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合同中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应( )
合同中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应( )
admin
2018-05-30
58
问题
合同中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应( )
选项
A、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B、在支付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C、在合同订立地履行
D、在任意地点履行
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F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现电话机旁县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县某局长乙某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并销毁了有关罪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商标法规定,实施商标侵权行为的销售者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条件是()。
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到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见。下班后,甲去银行取走该存折中的6000元钱。甲的行为构成()。
武某因计划生育问题对村干部产生仇恨,1999年元旦先后潜入村长、妇女主任、会计、治保委员、副村长家中,向上述5家的饭锅、水缸、饺子馅中投入剧毒灭鼠药,致上述5家的18口人中毒,其中5人死亡。武某的行为构成()。
因甲到期不能清偿修理汽车的费用,债权人乙将汽车留置。不料汽车在被留置期间因无法避免的雷暴起火焚毁。如果甲已经对该汽车办理了保险,则()。
(2014年真题)对债务人实施的下列行为,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牛肉一批。乙公司诈称国产牛肉为进口牛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牛肉畅销,甲公司有意继续履行合同。关于当事人的下列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说法错误的是()。
简述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其评价。
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闪,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了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
判决前实施数个犯罪行为触犯不同罪名,均应实行数罪并罚。
随机试题
根据股利折现模型,影响普通股资本成本率的因素有()。
在C语言中,合法的字符常量是()
A.C3缺陷B.C1抑制物缺乏C.细胞表面CR1缺乏D.DAF缺陷E.If、Hf缺陷与严重感染相关的是
热导率单位的符号表示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__。
数字信号B=1时,图示两种基本门的输出分别为:
某建设项目以财务净现值为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的有关数据见下表。则该建设项目投资额变化幅度的临界点是()。
[背景资料]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一项建筑基坑工程的施工,基坑开挖深度12m,基坑南侧距坑边6m处有一栋6层住宅楼。基坑土质状况从地面向下依次为:杂填土0~2m,粉质土2~5m,砂质土5~10m,黏性土10~12m,砂质土12~18m。上层滞水水位在
公安机关既有治安行政执法职责,又有相应刑事司法职责。下列公安机关职权,既可用于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又可用于履行刑事司法职责的有:(多选)。
论项目的质量管理在系统集成行业内,有很多公司都建立并实施了质量管理制度。但我们仍然会听到在各个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中或在项目交付后,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质量问题。这些质量问题为IT系统的使用者甚至社会经济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请围绕“项目的质量管理”
马经理九月初去上海,九月底从上海去国外,可能十一月回国。马经理在上海多长时间?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