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之一。关于这种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之一。关于这种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9-23
42
问题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之一。关于这种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不限于行政机关
B、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不包括中央政府部门
C、《反垄断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制,限定在商品流通和招投标领域
D、《反垄断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制,主要采用行政责任的方式
答案
A,D
解析
《反垄断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故该行为的主体不限于行政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故A项说法正确。《反垄断法》未对行政机关的范围进行限定,故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错误,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表现形式不仅限于商品流通和招投标领域。《反垄断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8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后,原判决或裁定应( )。
某化工厂排放污染物不符合国家标准,严重破坏了周围生态环境,该县环保局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2万元;(2)责令停产整顿。化工厂认为处罚显失公平,要求举行听证程序。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规则表述正确的是:()
某卷烟厂为了拓展业务,成立了一家装修公司。该厂厂长决定以本厂已经抵押的机器设备向某银行贷款,获得贷款50万元。后来该装修公司在开展业务中因虚假的单位名称向外地某百货大楼招揽业务,签订合同时许诺用最好的质料进行装修,在弄到这些装修材料后却对自己厂房进行了装修
张某系某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一次因公出国归来时,其所携带应申报物品而未向海关通报,被海关查获。海关对其作出没收应申报而未申报物品和罚款3000元的处罚。张某所在单位得知此事后,对其作出记过的行政处分。张某对。上述两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
下列哪一选项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2012—卷二—35,单)
吴某生产了价值20余万元的伪劣洗发水,正准备运往市场销售,恰逢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检查,吴某指使工人使用暴力阻碍检查,将国家工作人员打成轻伤。吴某的行为:
某乡人民政府批准了本应由县土地管理局批准的李某的占地建房申请。1年后,县土地管理局认定该乡政府的越权批准行为无效,并作出了拆除李某已建房屋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而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罚决定,并判令乡政府赔偿因越权批准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请回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26题)
随机试题
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是指______。()
(2009年第171题)胃食管反流病患者中,由反流物引起的临床表现有
引起输血发热反应,最常见的原因是
患者,女性,28岁。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病史3年,无用药史。步行上楼梯(三层高)无明显不适。孕5个月时活动时常有轻度心慌、气促。现孕38周,因心悸,咳嗽,夜间不能平卧,心功能Ⅲ级而急诊入院。在制定治疗计划时,最佳的方案是
Americaputmorepeopleinprisoninthe1990sthaninanydecadeinitshistory.Thatstartedadebateoverthewisdomofspend
=_________.
设,若方程组(2E+A)x=0存在非零解,求a的值,并求正交矩阵P,使P-1A2P=A.
Whenyoufirstdriftoffintoslumber,youreyeswillrollaboutabit,yourtemperaturewilldropslightly,yourmuscleswillr
Mostearthquakesoccurwithintheupper15milesoftheearth’ssurface.Butearthquakescananddooccuratalldepthstoabout
FollowingthewarmreceptionoftheEnglishversionofPeople’sLiterature,alandmarkmagazine【C1】______(record)contemporary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