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文有一名表。某日,张文的好友李进看到了这块表,表示愿出价三万元购买,张文立即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李进分三次将钱在两个月内付清。两个月后,李进只付了一万元,张文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进承担违约责任。在审理过程中,李进的父母来到法院称李进有间歇性精神病
张文有一名表。某日,张文的好友李进看到了这块表,表示愿出价三万元购买,张文立即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李进分三次将钱在两个月内付清。两个月后,李进只付了一万元,张文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进承担违约责任。在审理过程中,李进的父母来到法院称李进有间歇性精神病
admin
2012-08-16
22
问题
张文有一名表。某日,张文的好友李进看到了这块表,表示愿出价三万元购买,张文立即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李进分三次将钱在两个月内付清。两个月后,李进只付了一万元,张文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进承担违约责任。在审理过程中,李进的父母来到法院称李进有间歇性精神病,签合同时正处于发病状态,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李进的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李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李进父母的申请,法院应如何处理?
选项
A、应让李进的父母代理李进正在进行的诉讼
B、应对李进作法医鉴定,如果李进被确定有间歇性精神病,法院应当判决李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宣布合同无效
C、应中止原诉讼,由李进的父母另行提起确认李进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
D、李进的父母不是本案当事人,其主张不应采纳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特别程序的知识。
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意见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
本题中李进的父母到法院称李进有间歇性精神病,签合同时正处于发病状态,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李进的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李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上述规定,对李进父母的申请,人民法院应中止原诉讼,由李进的父母另行提起确认李进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6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是:
若本案中的买卖合同被仲裁庭或法院认定无效,则关于已开出的信用证说法正确的是: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被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美国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本案法律适用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表述,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哪一个是错误的:
某县政府以“振兴本县经济”为由,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批准征用农用地15公顷(包括基本农田5公顷),供该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工业园区。对该批准行为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以下关于历次宪法修正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芮秋和络斯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外交人员。芮秋周末出游时在乙国首都开车时违反交通规则撞死一行人,络斯目击了该事件。另外络斯与甲国公民张三发生纠纷,络斯在甲国法院对张三提起民事诉讼,张三对络斯直接提起反诉。甲乙两国均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公约》的缔
王某为A公司的副总经理。B公司为C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王某从2001年初就代表A公司和B、C两公司接触,准备收购B公司在C公司的全部股权。之后,三方达成协议。同年9月2日,C公司董事会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并通知王某;9月10日,C公司对外公告该消息,其股价上涨
关于C组贸易术语,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署了一份买卖合同,乙公司在合同中承诺对于甲公司的技术秘密给予保密。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丙公司知道这一情况后让王某向乙公司获取甲公司的技术秘密。王某遂向其好友乙公司的经理张某探知情况,经不住王某的请求,张某将该技术秘密告知了王某。王某马上将该技术
随机试题
拙政园、孔林、北海公园、西湖分别属于()园林。
模具需要冷却的原因是
增值税发端于________。
最易发生感染的时期是()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客运专线正线无砟轨道道床结构形式主要有()。
金融市场最基本的要素是()。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说的是观景赏美中()的道理。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Higherthanonewholivesindullsurroundings.B、Lowerthanonewholivesinaboringenvironment.C、Thesameasonewholiv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