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特点。
简述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特点。
admin
2015-06-28
40
问题
简述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特点。
选项
答案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法律解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法律规定或法律条文是解释所要面对的文本。法律解释的任务是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即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即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首先,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 其次,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一项对应于一个待裁判或处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指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人们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这些目的又以某些基本的价值为基础。这些目的和价值就是法律解释所要探求的法律意旨。在法律解释的实践中,这些价值一般体现为宪法原则和其他法律的基本原则。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4y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自唐律开始,中国法律就规定了亲亲得相首匿制度。 ( )
任何公民,非经______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法律渊源就是法律的来源、源流。( )
“亲亲相隐”原则是______在法律上确定下来的。
《大清民律草案》后两编“亲属”与“继承”的起草机关是( )。
阅读下列宪法条文,说明它们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特点。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二)监督宪法的实施;……第6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在下列各选项中,属于行政制裁的是()。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人会补选,在补选之前,由()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法定的人民团体的是( )。
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特殊地位,按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因此宪法不是一个“法律部门”,而是在各个具体法律部门之上的根本大法。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对此观点作出分析。
随机试题
Thelocaleducationauthoritycompiledalistof"potentialsecurityproblems"oncampuslastweek.Theyincludefireaccidents,
导致黄疸病阳黄证转化为阴黄证的因素有
男,49岁。因劳累后胸痛3年收住入院。入院后根据其发作时的心电图诊断为“心绞痛”。其发作时最可能的心电图表现是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施工,下列情形中不违反有关承包的禁止性规定的是()。
在对某场地素土挤密桩桩身检测时,发现大部分压实系数都未达到设计要求,下列哪些选项可造成此种情况?
“申报日期”栏:()。“收货单位”栏:()。
关于混合式招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某城市甲企业1月份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0万元,所得税13万元。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 )万元。
20世纪上半叶,发生了以()和()为核心的物理学革命,加上其后的宇宙大爆炸模型、DNA双螺旋结构、板块构造理论、计算机科学,这六大科学理论的突破,共同确立了现代科学体系的基本结构。
一、注意事项1.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2.第一题、第二题、第五题,所有考生都必须作答。第三题仅限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第四题仅限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