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单选16)下列法律中,不属于基本法律的是( )。

admin2017-03-24  22

问题 (2006年单选16)下列法律中,不属于基本法律的是(    )。

选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答案D

解析 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比较全面地规定和调整国家及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的法律。《宪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备选项中,《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属于国家机构方面的基本法律;《刑法》属于刑事基本法律。可见,A、B、C项表述的法律都是基本法律。非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关于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关系的法律。《宪法》第67条第2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据此,《国家赔偿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故选D项。注意:关于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的判断,也属于宪法学考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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