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A类110)劳动碰瓷:指个别劳动者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促使企业发生违法行为,进而索要双倍工资或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劳动碰瓷的是:

admin2018-09-27  26

问题 (2017江苏A类110)劳动碰瓷:指个别劳动者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促使企业发生违法行为,进而索要双倍工资或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劳动碰瓷的是:

选项 A、林某应聘到某公司后,以种种借口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后,林某以公司拒绝与他订立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公司赔偿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B、工作满一年后,丁女士发现公司没有为她缴纳养老保险,经过多次交涉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她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公司为她补缴养老保险
C、洪女士生下二胎后,厂里把她怀孕期间的工资扣掉了一半,并劝她辞职,洪女士最终决定将厂方告上法庭,要求厂里补足她的工资奖金,并给予赔偿
D、某公司招聘的10余名工人均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不断要求增加工资被集体辞退,几天后,他们以公司拒签劳动合同、过错在先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同意他们回公司继续工作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找到定义关键词。
    “个别劳动者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促使企业发生违法行为”“索要双倍工资或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项:林某以种种借口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促使企业发生违法行为,之后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符合索要双倍工资的经济利益,符合定义,当选。
    B项:公司没有为丁女士缴纳养老保险不是丁女士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促使企业发生违法行为,而是企业主动的违法行为,不符合定义,排除。
    C项:厂方把洪女士怀孕期间的工资扣掉一半是企业主动的违法行为,不是洪女士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促使企业发生违法行为,不符合定义,排除。
    D项:某公司与招聘的工人均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企业主动的违法行为,工人申请仲裁要求回公司继续工作也不是索要经济利益,不符合定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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