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乙。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房屋赠与女儿,甲可以居住房屋至女儿满18岁,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久,乙与丙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将房屋抵押给丙,2011年10月8日丙取得房产局发放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2012年11

admin2015-07-23  39

问题 甲与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乙。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房屋赠与女儿,甲可以居住房屋至女儿满18岁,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久,乙与丙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将房屋抵押给丙,2011年10月8日丙取得房产局发放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2012年11月7日,丙在联系不到乙的情况下,找到甲并出示抵押相关材料和证书,甲才知该房屋已被抵押,遂要求房产局解决。未获得满意答复后于2013年1月16日向法院起诉请求注销该证书,并同时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抵押借款协议无效。
关于甲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的起诉已过起诉期限
B、甲的起诉尚未过起诉期限
C、甲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应自2011年10月8日起计算
D、甲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60日

答案B

解析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在2012年11月7日之前,甲并不知道房产局向丙发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的行为,因此,甲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应自2012年11月7日起算,期限为3个月。甲于2013年1月16日向法院起诉,尚未过起诉期限。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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